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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ate(财产):中世纪欧洲的社会等级划分

单词estate源自status,表示“地位”,等于单词state(状态)。第一个字母e是后来添加的。罗马人觉得以st、sp、sc开头的单词不好发音,就在前面添加了一个e,如especial=special(特别的),Espain=Spain(西班牙)。流传至英语后,有些单词纠正了,有些单词依然保留了前面的e。

在17世纪以前,单词estate仅仅表示“地位、社会等级”,还没有“财产”的含义。在15世纪,英国和法国将整个社会划分为三个等级(estate),第一等级是教士(clergy),第二等级是贵族(nobles),第三等级是平民(commons)。

17世纪以后,因为社会地位主要取决于财产,所以estate逐渐有了“财产”的含义,如real estate(不动产)。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real不是表示“真正的”,而是表示“王室的”(royal),是法语royale的另一个变体。real estate的本意是“王室的财产”,因为当时所有的土地都是国王的财产。real这个词还出现在西班牙语,如Real Madrid(皇家马德里队)、Real Betis(皇家贝蒂斯队)。严格说来应该翻译为“王家马德里队”、“王家贝蒂斯队”,因为“皇”和“王”不是一个级别的。

estate:[i'steit] n.房地产,财产,身份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estate 词源,estate 含义。

guerrilla:游击队员   

guerrilla亦作guerilla,乃西班牙语借词,原为西班牙语guerra‘war’(战争)的指小形式,故其字面义为little war。该词是1808年拿破仑入侵西班牙之后逐渐流行起来的。西班牙农民拿起武器奋起抗击入侵者。法军只习惯于同正规军作战而不善于应付灵活、分散的小部队出没无常的袭击。在英军的援助下,西班牙农民终于将入侵者赶出国境。此后guerrilla 一词进入丁法语,也同时进入丁英语。英语把此类非正规部队称作guerrilla arrny(游击队),把他们所进行的战斗称为guerrilla war(游击战)。guerrilla的今义“游击队员”始见于当时的英军指挥官威灵顿(1st Duke of Wellington,1769 - 1852) 1809年发的一份急报上:“I have recommended to the Junta to set the Guerillas to work towards Madrid,”(我已经向政务会提出建议,命令游击队员向马德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