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主):看守面包的人
lord一词最早源自古英语hlafweard,等于loaf-guardian(面包看守者),即部落中负责看管、分配面包的人,指的是部落中的首领。
英语单词lord在中文中一般翻译为“勋爵”,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是爵位之一。其实,lord一词是英语中对男性贵族的尊称,指的并非某个特定爵位,而是整个贵族群体。英国的上议院就是House of Lords,就是由贵族们组成的议会。
英国的贵族爵位分为5等,依次是: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除公爵以外所有男性贵族,在第三人称中都可尊称为“某某勋爵”,即在姓氏或封号前冠以Lord一词。在第二人称中,一般称为“my lord”(大人)。
在宗教中,lord表示“上帝、主”,用的是lord的本意,即“主人、主宰”。
在封建时代,贵族往往领有封地,因此lord一词也含有“领主、地主”的含义。现代英语中表示“房东”的单词landlord就是这一封建含义的体现。
lord: [lɔːd] n.主人,主宰,统治者,监管者;主,上帝;勋爵
landlord: ['læn(d)lɔːd] n.房东,地主,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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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骑士):英国的骑士制度
在英国,“骑士”被称为knight,来自古英语cniht,字面意思是“年轻人、仆人”,用来表示“在战场上追随国王或上级作战的骑士”。knight不仅仅表示“骑兵”,同时还是一种荣誉称号和爵位,一般只授予立有战功的贵族。要想成为一名knight,需要从page(侍童)干起,然后是squire(侍从),然后才可能受封为骑士,但仅仅是bachelor(实习骑士),参加一定时间的作战后才能升为Banneret(方旗骑士)。
受封为骑士是一种巨大的荣誉。剥夺骑士称号的事情也有,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法国骑士chevalier一样。knight是英国最低级的贵族级别,低于男爵(baron),并且不可世袭。knight的头衔(正式称呼)是Sir,一般译为“爵士”。
knight:[naɪt] n.骑士,武士,爵士vt.授以爵位
knighthood:['naɪthʊd] n.骑士,骑士身份
sir(先生):对英国骑士的正式称呼
在英文中,Sir原本是对骑士(knight)的尊称,一般翻译为“爵士”。只有被册封为骑士的贵族才能被称为Sir。在语法中,Sir可放在受勋人的姓名或名字之前,但决不可放在姓氏之前,否则就是不敬。如称呼Issac Newton骑士应该是Sir Issac Newton或Sir Issac,但不能是Sir Newton。这与我们中文的说法正好相反。
人们在用Sir称呼骑士时,往往省略姓名,直接用Sir。久而久之,人们对没有获得骑士爵位的人也用Sir作为尊称,相当于中文中的“先生”。
sir: [sɜː] n.先生,爵士,阁下
duke(公爵):罗马帝国时期的蛮族军事统帅
在古罗马时代,由日耳曼或凯尔特蛮族出身而作为雇佣军为罗马军队所用的将帅,由于没有正式的罗马军衔而统称为Dux,这就是英语单词Duke(公爵)的来源。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各部族的军事领袖成为欧洲各小国的国君,其中许多就以Dux为称号,他们统治的小国就被称为“公国”(duchy)或“大公国”(Archduchy)。直到近代,意大利和德国统一之前的很多小国都以此为称号。这些小国的国君一般翻译为“大公”。
欧洲现存的独立公国是卢森堡和安道尔公国。历史上的其它公国经过合并和并吞,逐渐丧失独立性,成为国家的一部分,其统治者也演变成了由国王授予的爵位,即“公爵”(Duke)。在欧洲各国,公爵都是最高爵位之一。
英国的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国戚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duke:[djuːk] n.公爵
duchy:['dʌtʃɪ] n.公国,公爵领地
duchess:['dʌtʃɪs; -es] n.公爵夫人,女公爵
baron(男爵):直接从国王那里获得封地的贵族
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英语中已有男爵(baron)一词,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并无尊贵之意。当时,所有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封地的贵族都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
1387年,理查二世封约翰·比彻姆为基德敏斯特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并且始终是人数最多的爵位。
baron:['bær(ə)n] n.男爵
baroness:['bær(ə)nɪs; -nes] n.男爵夫人,女男爵
earl(伯爵):北欧及英国的“部落首领”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以上的第三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伯爵”,处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
英国的“伯爵”earl源自古英语eorl,与北欧国家的“伯爵”Jarl同源,原意是“部落首领”。11世纪,丹麦国王克努特统治英国后,把伯爵(earl)爵位引进英国,以丹麦方式把英国划分为许多伯爵领地(earldom)。每个伯爵均是镇守一方的诸侯,相当于现在的总督职位。在英国,earl(伯爵)的历史最悠久。在1237年黑太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同时,earl还是欧洲五种爵位中唯一一个源自英文的爵位。
earl: [ɜːl] n.伯爵
earldom:['ɜːldəm] n.伯爵领地
count(伯爵):罗马皇帝的侍从
在古罗马帝国时期,罗马皇帝身边的亲信往往能得到皇帝的宠爱,掌管帝国的军政大权,有时还会出任地方官吏,最常见的是担任某行省的总督。欧洲大陆部分国家的伯爵爵位名称就出自拉丁文的comes,意为“侍从”。例如,法语中表示“伯爵”的单词为counte ,出自拉丁文comitem,即comes的宾格,意思就是“伙伴,侍从”,进入英语后演变为英语单词count,表示欧洲大陆地区的伯爵。
count:[kaʊnt] n.(法、德、南非)地区的伯爵
marquis(侯爵):镇守边疆的诸侯
marquis(侯爵)是欧洲贵族爵位中的一种,在公爵(duke)之下、伯爵(count)之上,也可拼写为marquess。该词来自法语marchis,字面意思是“镇守边疆的诸侯”,来自marche(边疆),与英语单词march(行军)都来自拉丁语marca(边疆)。欧洲中世纪边疆与内陆的概念区别源自于古罗马帝国时期对帝国行省的划分,比较稳定的内陆省份归于元老院管理,而不稳定的边疆省份归于皇帝管理。中世纪以后,则把封疆贵族按照相似的概念分作最受君主信赖、管理边疆的“侯爵”,和地位较低、管理内地一方领土的“伯爵”。
marquis:['mɑ:kwis] n.侯爵
count:数数,伯爵
1.数数,来自compute的拼写变体。
2.伯爵,来自拉丁词comitem, 侍者,侍从,特指国王侍从,来自com-, 强调,-it, 走,词源同exit,itinerary. 后用做称号,爵位。比较汉语御前侍卫。
duke:公爵
来自PIE*deuk, 引导,领导,词源同duct, conduct. 用于指爵位。
the fourth estate:第四等级(指报界等)
该词来自于1824年,因报社日益强大的社会影响力而得名。estate, 等级,地位,尤指在政治上和社会上有影响力的集团。在英国,the three estates指宗教人员,爵位者,平民。在中国,士农工商。在印度,种姓,等级制度(caste)。
raglan:拉格伦式套袖大衣;插肩大衣
这种衣服袖口直接连着领口,没有肩缝。来自19世纪英国陆军元帅Fitzroy James Henry Somerset的爵位(1st Baron Raglan,Raglan是英国的一个村庄名字)的名称。因英国指挥克里米亚战争的总司令拉格伦男爵(Baron Raglan)所穿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