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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t(公寓):楼房中一个独立居住单元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人们住的一般都是独立的房屋。但是随着城市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聚居在城市里。由于城市土地价格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而提高,中低收入阶层无力支付独立房屋的费用,此时就出现了多户人家共同居住在一栋建筑的情况。这种供多户人家居住的建筑就是公寓。

在古罗马时代,罗马城中就出现了这种公寓,拉丁语中称为insulae。据记载,在罗马帝国晚期,罗马城中就已经有5000座最高7层、20米高的insulae。据阿拉伯地理学家Al-Muqaddasi描述,在10世纪的埃及开罗,大部分人口都居住在高层的公寓中,每一栋公寓能容纳200多口人。

在英国,公寓出现得很晚。人们习惯居住在独立的房屋中。直到19世纪末期,这种观念才有所转变。随着城市化进程和人口增加,伦敦城中传统的独立房屋的价格日益昂贵,越来越多的人负担不低,特别是对于年轻的未婚男女。因此,公寓楼的概念应运而生。这张楼房由多层构成,每一层都是单独的一套居住单位,人们可以购买或租用楼房中的一层。在英语中,人们管这种楼房中的一套居住单位称为flat,本意是“一层,一个平面”,而一栋公寓楼则称为a block of flats。flat中的一个房间称作apartment,意思是flat中的一个part(部分)。但到了美国,美国人逐渐用apartment来表示整个flat。但是在英国、香港、新加坡等英联邦国家中,人们还是使用flat来表示一套公寓。

flat: [flæt] n.公寓,平地,平面adj.平地,单调的,平坦的,扁平的

apartment: [ə'pɑːtm(ə)nt] n.公寓(美式英语),房间(英式英语)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flat 词源,flat 含义。

salon(沙龙):巴黎名媛客厅中的社交聚会

英语单词salon(沙龙)来自法语,而法语salon来自意大利语salone,本意为“大厅”(large hall),后来指法国上层人物住宅中的豪华会客厅。当时,巴黎的名人(多半是名媛贵妇)常把客厅变成著名的社会交际场所。进出这里的人,多为小说家、诗人、画家、戏剧家、哲学家、音乐家和评论家等,他们志趣相同,欢聚一堂,或作诗绘画,或欣赏典雅的音乐,或就各种感兴趣的问题促膝长谈,无拘无束,各抒高见。后来,人们就把这种形式的聚会称为“沙龙”。正宗的“沙龙”有以下特点:要定期举行;时间要在晚上;人数不能太多。现在,人们在写文章时就常借“沙龙”一词来表述某项活动,如“文学沙龙”、“音乐沙龙”等。

salon:['sælɒn] n.沙龙,客厅,画廊

cabinet(内阁):英王与亲信讨论国家大事的密室

英语单词cabinet(内阁)源自法语,是cabin(小屋、客舱、船舱)的指小形式,也就是比小屋更小的空间,用于收藏标本、财宝的壁橱或密室。

内阁是由中世纪英国国王的顾问机构枢密院(the Privy Council)中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的。1066年的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以后,实行中央集权统治,设立了中央管理机关“御前会议”,御前会议是国王的咨询机构和办事机构。到了15世纪,国王的御前会议更加固定和完善,发展成为枢密院,以后枢密院中又分设若干个委员会,分管各项事务,其中外交委员会地位最显要,也最得英王的信任。从查理二世、威廉三世到安娜女王,在庞大的枢密院会议上讨论政务之前,英王总要与该委员会的少数亲信大臣聚集于一个小房间,秘密开会讨论。因此人们便该委员会称为cabinet。后来该词用于指政府中的核心成员。

cabin:['kæbɪn] n.小屋、客舱、船舱

cabinet:['kæbɪnɪt] n.内阁,壁橱,小陈列室adj.秘密的,内阁的

bluestocking(女学者):18世纪由伦敦知识女性组成的“蓝袜社”

18世纪中叶,伦敦的一些上游阶层的知识女性逐渐不满足于日常聚会时的玩牌聊天等空洞消遣,模仿法国的沙龙,开创了一种以文学讨论为焦点的社交聚会。1750年,伦敦贵妇伊丽莎白·蒙塔古夫人(Elizabeth Montagu)在自家府邸设立了第一个文艺沙龙。该聚会一反当时的社会风气,既不玩牌,也不闲聊,而是开展各种读书、文学讨论活动,并经常邀请一些文学家、学者参与。并且,该沙龙还有一点与当时上流社会聚会不同,对服装没有严格要求,其成员经常穿着日常休闲衣服而非礼服前来聚会。

有一回,蒙塔古夫人邀请一名当时还不太出名的园艺师兼翻译家本杰明·斯蒂林弗林特(Benjamin Stillingfleet)参加沙龙。本杰明家境贫寒,买不起出席上流聚会所需礼服和黑色长袜,因此婉言拒绝。但蒙塔古夫人告诉本杰明,他可以穿着日常衣服和普通蓝色长袜出席。因此,本杰明便穿着日常衣服和蓝色长袜出席沙龙,并成为了沙龙的常客。

伦敦的这种文艺沙龙反映了当时女性群体和普通人对文学活动的热情参与。但当时的欧洲人和中国人一样,相信“女子无才便是德”,各种学术机构和教育机构并不对女性和普通民众开放。当时的一些保守人士,认为一帮女人和穿蓝色长袜的平民高谈阔论高雅的文学是对文学的亵渎,因此对沙龙冷言冷语,大加讽刺。他们给穿蓝色长袜出席聚会的本杰明起了个绰号“蓝色长袜”(bluestocking),将这种沙龙称为“蓝袜社”(bluestocking club)。后来,bluestocking从本杰明的绰号扩展称为对参加蓝袜社的知识女性的蔑称,讽刺她们附庸风雅、卖弄学问。英国伟大的浪漫主义使人拜伦就在其名著《唐·璜》中,对bluestocking大肆调侃,主人公唐·璜的母亲伊内就被他塑造成了一位bluestocking的典型。当然,在历史上,并非所有学者都对bluestocking抱有歧视,有不少人都对bluestocking对于推动女性文学运动的作用给予了很高评价。

bluestocking: ['bluːstɒkɪŋ] n.女学者,女学究,女才子,卖弄学问的女性

bootleg(私卖):美国禁酒期间私酒贩子用靴筒藏匿私酒

美国最初的移民以清教徒为主,他们主张清廉节制,反对饮酒。这个主张禁酒的民间运动时起时伏,连绵不断,终于在20世纪初掀起了全面禁酒的大潮。1920年,美国通过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向酒宣战。按照该法案,任何人不得制造、售卖和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的饮料。人们可以在家里饮用以前买来的酒,但不得在公开场合或聚众饮酒。

然而,禁酒令根本无法消除人类对饮酒的欲望和需求,反而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问题。合法市场被取缔后,地下贩卖私酒的黑市却蓬勃发展,黑手党也通过控制贩卖私酒的黑市而谋取暴利,发展壮大。私酒贩子想尽各种办法来藏匿私酒,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把私酒藏在高筒靴的靴筒里,从而诞生了一个英语单词bootleg,本意是“靴筒”,在这里表示“把私酒藏匿在靴筒里”,用来比喻私酒、私货或走私行为。相应的,bootlegger则用于比喻私酒贩子。后来,该词的词义进一步扩大,除了私酒外,bootleg还可以表示其他各种未经授权私自发行的货品,尤其是唱片等音像制品。

bootleg:['buːtleg] n.靴筒,私货v.私卖adj.违法、私自制造并销售的

bootlegger:['bu:t,legə] n.走私者,贩卖私酒者

The Web of Penelope:故意拖延的策略;永远做不完的工作

A Penelope's Web 或 The Web of Penelope,直译为“珀涅罗珀的织物”,典故出自荷马史诗《奥德赛》卷二。

这部史诗的主人公奥德修斯是希腊半岛西南边伊大卡岛(Ithaca)的国王,他有个美丽而忠诚的旗子,名叫珀涅罗珀。奥德修斯随希腊联军远征特洛伊,十 年苦战结束后,希腊将士纷纷凯旋归国。惟独奥德修斯命运坎坷,归途中又在海上漂泊了10年,历尽无数艰险,并盛传他已葬身鱼腹,或者客死异域。正当他在外流浪的最后三年间,有一百多个来自各地的王孙公子,聚集在他家里,向他的妻子求婚。

坚贞不渝的珀涅罗珀为了摆脱求婚者的纠缠,想出个缓宾之策,她宣称等她为公公织完一匹做寿衣的布料后,就改嫁给他们中的一个。于是,她白天织这匹布,夜晚又在火炬光下把它拆掉。就这样织了又拆,拆了又织,没完没了,拖延时间,等待丈夫归来。后来,奥德修斯终于回转家园,夫妻儿子合力把那些在他家里宴饮作乐,胡作非为的求婚者一个个杀死,终于夫妻团圆了。

由于这个故事,英语中的 Penelope 一词成了 a chaste woman(贞妇)的同义词,并产生了 with a Penelope faith(坚贞不渝)这个短语。而“The Web of Penelope”这个成语比喻“the tactics of delaying sth on purposely;the task that can never be finished”的意思。

A Penelope's Web:故意拖延的策略;永远做不完的工作

A Penelope's Web 或 The Web of Penelope,直译为“珀涅罗珀的织物”,典故出自荷马史诗《奥德赛》卷二。

这部史诗的主人公奥德修斯是希腊半岛西南边伊大卡岛(Ithaca)的国王,他有个美丽而忠诚的旗子,名叫珀涅罗珀。奥德修斯随希腊联军远征特洛伊,十 年苦战结束后,希腊将士纷纷凯旋归国。惟独奥德修斯命运坎坷,归途中又在海上漂泊了10年,历尽无数艰险,并盛传他已葬身鱼腹,或者客死异域。正当他在外流浪的最后三年间,有一百多个来自各地的王孙公子,聚集在他家里,向他的妻子求婚。

坚贞不渝的珀涅罗珀为了摆脱求婚者的纠缠,想出个缓宾之策,她宣称等她为公公织完一匹做寿衣的布料后,就改嫁给他们中的一个。于是,她白天织这匹布,夜晚又在火炬光下把它拆掉。就这样织了又拆,拆了又织,没完没了,拖延时间,等待丈夫归来。后来,奥德修斯终于回转家园,夫妻儿子合力把那些在他家里宴饮作乐,胡作非为的求婚者一个个杀死,终于夫妻团圆了。

由于这个故事,英语中的 Penelope 一词成了 a chaste woman(贞妇)的同义词,并产生了 with a Penelope faith(坚贞不渝)这个短语。而“A Penelope's Web”这个成语比喻“the tactics of delaying sth on purposely;the task that can never be finished”的意思。

dionysian(狂饮的):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

狄俄尼索斯(Dionysus)是希腊神话中的酒神,也是狂欢和放荡之神,在罗马神话中被称为巴克斯(Bacchus)。他不仅握有葡萄酒醉人的力量,还给人们带来欢乐,在当时成为极有感召力的神。关于他的身世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狄俄尼索斯是宙斯和忒拜公主塞墨勒的儿子。宙斯爱上了塞墨勒,天后赫拉 十分嫉妒,变成公主的保姆,怂恿公主向宙斯提出要求,要看宙斯真身。宙斯拗不过公主的请求,现出原形,结果塞墨勒被雷火烧死,宙斯抢救出不足月的婴儿狄俄 尼索斯,将他缝在自己的大腿中,直到足月才将他取出,因他在宙斯大腿里时宙斯走路象瘸子,因此得名狄俄尼索斯,意为“瘸腿的人”。

第二种说法是狄俄尼索斯是宙斯与珀耳塞福涅的儿子。赫拉派提坦神将刚出生的狄俄尼索斯杀害并毁掉尸身,却被宙斯抢救出他的心,并让他的灵魂再次投生到赛米莉的体内重生。于是,关于酒神重生不死的故事遍传希腊各地,使人们崇拜不已。

狄俄尼索斯成年后赫拉仍不肯放过他,使他疯癫,到处流浪。在大地上流浪的过程中,他 教会农民们酿酒,因此成为酒神,周围聚集了众多信徒。他在信徒们的簇拥下,乘着四轮马车四处游荡。无论走到哪里,就把歌声、笑声和喧闹带到哪里。他的信徒 们尤其女信徒们一路狂饮狂欢,大声喧哗,举止放荡,在极度兴奋时甚至把不敬酒神的音乐家俄尔普斯撕成碎片。

在古希腊伟大悲剧家欧里庇德斯的作品《酒神女信徒》中,年轻的底比斯国王潘修斯因为蔑视和对抗酒神,被酒神施展法力,变成了一头狮子,被以其母亲为首的酒神信徒们在亢奋中撕成了碎片。

传说,酒神曾被一群海盗绑架。他施展法力,用葡萄藤把海盗的船桨和船帆都掩藏起来, 招来了神兽,最后把海盗变成了海豚。为了报答米达斯国王送回他迷路的恩师,赐予米达斯点石成金的本领。希腊英雄忒修斯在克里特岛的阿里阿德涅公主帮助下, 杀死了米诺斯迷宫中的怪物米诺陶后,带着公主逃亡,途中因为相信命运女神的预言而抛弃了公主。酒神按照命运的安排出现在公主面前,娶公主为妻。

酒神是古希腊人最喜欢的神明之一,是除普罗米修斯以外对人类历史影响最大的神灵。人们每年以酒神节来纪念他,并由此发展出古希腊悲剧和喜剧。酒神精神还激发了许多哲学家的头脑,如德国的尼采。

英语单词dionysian就来源于酒神的名字,表示与酒神有关的。由于酒神喜欢喝酒,喝高后狂欢嬉闹,所以该词又可以表示狂饮的、狂欢的。

Dionysus:[,daiə'naisəs]n.狄俄尼索斯,希腊神话中的酒神

dionysian:[,daiə'niziən]adj.酒神的,狂饮的,狂欢的

odyssey(漫长的历险旅程):荷马史诗《奥德赛》

在希腊神话中,经过特洛伊战争之后,在希腊军回家途中,因为英雄奥德修斯 (Odysseus)激怒海神波赛顿,所以波赛顿降临灾祸于他,使他们遇到海难,全军覆没。奥德修斯虽因机智和勇敢逃过一劫,但波赛顿的愤怒未息,故使奥 德修斯找不到回家的航线而在大海里漂流,历经了各种奇遇。而另一方面他的妻子不知奥德修斯的生死,面对着蛮横的求婚者就只有苦等着丈夫的回来。最后在诸神 的帮忙下,经过十年漂流生活的奥德修斯终于回到家里与他的妻子团聚,并与儿子和忠实的老仆联手杀死了求婚者。

荷马史诗之一的《奥德赛》(Odyssey)就讲述了奥德修斯的历险记,是古希腊最 重要的两部史诗之一(另一部是《伊利亚特》)。《奥德赛》延续了《伊利亚特》的故事情节,相传为盲诗人荷马所作。这部史诗是西方文学的奠基之作,是除《伊 利亚特》外现存最古老的西方文学作品。在英语中,人们用odyssey一词来比喻漫长的历险旅程。

odyssey:['ɑdəsi] n.漫长的历险旅程,古希腊史诗《奥德赛》

tychism(偶然主义):希腊神话中的运气女神堤喀

堤喀(Tyche)是希腊神话中的运气女神,相当于罗马神话中的福尔图娜(Fortuna)。她常常以长着翅膀,头戴皇冠,手持聚宝盆的形象出现;但有时她又是蒙着眼睛的,代表各种欲望都存在着风险与不定。英语单词tychism(偶然主义)就来自堤喀的名字Tyche。

tychism:['taikizəm] n.偶然主义

cardinal(鲜红色的):枢机主教所穿衣帽的颜色

英语单词cardinal在辞典中有两个含义:1、鲜红色,2、主要的。这两个在中 文中毫不相关的含义怎么会聚集在同一个单词上呢?原来,cardinal一词来自拉丁语cardinalis,表示“主要的,首要的”,由拉丁语 cardo(门枢、门铰)衍生而成。在天主教会中,协助教宗治理教会的高级教士被称为cardinal,中文一般翻译为“枢机”,其中的主教被称为“枢机 主教”。枢机相当于“长老”(senator)。枢机由教宗亲自册封,协助教宗管理教会事务。当教宗空缺时,也只有他们有权选举下一任教宗。历史上出任枢 机者包括平信徒、执事、司铎和主教。然而,1917年颁布的天主教法典规定,枢机候任者必须至少为司铎。教宗若望二十三世于1962年更规定,凡擢升为枢 机者,如果是司铎,应祝圣为主教。

由于枢机主教一般都身穿红衣,戴红帽,所以在中文中枢机主教有时候也被称为“红衣主教”,原本仅表示“枢机”的cardinal一词也因此衍生了“红色”的含义。

cardinal:['kɑːd(ɪ)n(ə)l] adj.主要的,基本的,红色的n.枢机主教,红衣主教,红色

christmas(圣诞节):庆祝基督诞生的弥撒

在英语中,圣诞节是Christmas,它是Christ’s Mass(基督的弥撒)的缩写。圣诞节产生于4世纪后期。在4世纪初,罗马帝国东部的基督教会选择每年的1月6日作为纪念基督降生和受洗的双重节日,称为 “主显节”(Epiphany)。一般认为12月25日伴为圣诞节可能开始于公元336年的罗马教会,约在公元375年传到小亚细亚的安提阿,公元430 年传到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那路撒冷的教会接受得最晚,而亚美尼亚的教会则仍然坚持1月6日主显节是耶稣的诞辰。

12月25日本是一个异教徒节日,是波斯太阳神密特拉(Mithra)的诞辰和罗马 历书的冬至节,崇拜太阳神的异教徒把这一天当作春天的希望、万物复苏的开始。罗马教会选择这一天作为圣诞节是为了把异教徒的风俗习惯基督教化。后来,虽然 大多数教会都接受12月25日为圣诞节,但因各地教会使用的历书不同,具体日期不能统一,于是就把12月24日到第二年的1月6日定为圣诞节节期 (Christmas Tide),各地教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这段节期之内庆祝圣诞节。大多数教会和基督教徒都选择在12月25日过圣诞节,但也有例外,如在亚美尼亚人们 坚持在1月6日过圣诞节;在菲律宾,人们则享有世界上最长的圣诞季——从12月16日直到次年的1月6日。

教会在每年12月24日的之夜即25日凌晨举行子夜弥撒,庆祝耶稣诞生,该子夜弥撒就被称为Christ’s Mass(基督的弥撒),到14世纪左右被缩写为Christmas。这就是Christmas一词的来历。

在梵蒂冈,每年的圣诞节前夕,教皇本人会亲自在圣彼得大教堂主持子夜弥撒。25日零时,号角手将吹响喇叭,在教堂里聚集的各国信徒眼眶里含着热泪,以各自的语言唱出悠扬的“平安夜”为世界祈祷。

Christmas:['krɪsməs] n.圣诞节

pastor(牧师):基督教中人类灵魂的牧人

英语中,pastor本意是“牧人,牧羊人”,与pasture(牧场,草场)同源。在基督教中,pastor表示教士,中文译为“牧师”。这是为什么 呢?原来,在基督教经典著作中,常将信徒比喻为羊群,将基督比喻为看管、引导羊群的牧人。如:“他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 (赛40:9-11)“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诗23:1)“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们,牧养他们。”(结34:23)因此,在信徒中传播教义 的教士们也以牧人自居,称为pastor(牧师)。

pastor:['pɑːstə] n.牧师,牧人

symposium(讨论会):古希腊人的会饮

古希腊人吃饭时不喝酒,但喜欢在饭后和朋友们相聚一堂,一边饮酒,一边高谈阔论。古希腊的哲学家和其他知识分子们也都喜欢组织这种聚会,借此共同探讨哲学、艺术、音乐等各种话题,类似于后来的文艺沙龙。在希腊语中,这种聚会被称为symposion(会饮),由sym(一道)+ posis(喝酒)组合而成,字面意思就是“一道喝酒”。英语单词symposium就来源于此,由其本意延伸出“讨论会、论文集”的含义。

古希腊悲剧家阿伽松为了庆祝自己的剧本获奖,邀请了几位朋友到家中会饮。参加者有修辞学家斐德罗、喜剧家阿里斯托芬、哲学家苏格拉底等人。几个大老爷们喝得差不多后,就开始谈论女人,探讨爱和欲的起源、美的概念和如何认识真正的美。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将他们的谈话记录了下来,变成了一篇哲学巨作《会饮篇》(symposium)。

symposium:[sɪm'pəʊzɪəm] n.讨论会,座谈会,专题论文集,《会饮篇》;会饮,酒会

soccer(足球):按英国足球协会制定的规则进行的足球运动

在英国,football表示“足球运动”,但是在美国,football指的是“橄榄球运动”而不是我们中国人所理解的“足球运动”。这是因为美国人对橄榄球运动的热衷程度远远高于足球运动。在美国,“足球运动”叫做soccer。很多人以为soccer是美国人杜撰出来的单词,其实它是一个地道的英式英语单词,只是因为在美国流行因而遭到英国人的冷落。

早在中世纪时,足球运动的雏形——用脚踢球的比赛——就已经在英格兰出现。但直到这项运动在伊顿和拉格比等高级私立学校的贵族少年中流行后,人们才开始考虑制订统一的比赛规则。1863年10月的一个晚上,12家英格兰足球俱乐部的负责人在伦敦一家酒馆聚会,统一了足球运动的规则,并成立了英格兰足球协会。

然而,到了1871年,以拉格比(Rugby)学院为首的另一批足球俱乐部聚会,制订了另一种足球运动规则,更多地允许用手触球。为了区分这两种足球运动,人们将拉格比学院牵头制订规则的足球运动称为“拉格比足球”(其实就是英式橄榄球运动),简称为rugger;将英格兰足球协会制订规则的足球运动称为“协会足球”,简称为soccer,来自association(协会)一词。

美国人用football表示“橄榄球运动”,为了区分,便用soccer来表示“足球”。在英国,soccer和football原本都得到使用,但出于对美式英语的抵触,英国人现在几乎不使用soccer一词,而是用football来表示足球运动。

soccer:['sɑkɚ] n.英式足球,足球运动

casino(赌场):意大利的聚众娱乐的小屋

英语单词casino来自意大利语,本意是“小房子”,是casa(房子)的指小形式。在意大利语中,casino原本指的是意大利乡间小屋,类似乡村俱乐部。人们聚集在这里面唱歌、跳舞、赌博,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后来,赌博的人越来越多,逐渐成为了casino里面最主要的娱乐形式,casino也就变成了赌场。

casino:[kə'siːnəʊ] n.赌场,俱乐部,娱乐城

tuxedo(无尾燕尾服):纽约附近的Tuxedo公园

19世纪80年代在纽约附近,离曼哈顿约40英里一个叫做Tuxedo 的公园。知名烟商罗里拉(Lorillard)家族非常喜欢在这里狩猎或运动,并且成立了一家高级会所“Tuxedo Club”。1886年10月10日会所举办成立庆祝大会时,罗里拉家族中一位从英国回来的儿子穿着一件有着燕尾服外形却没有燕尾的外套出现在会场上,这款标新立异的男士礼服一下吸引了大家的眼球,并迅速流行。由于这种礼服最先出现在Tuxedo,美国人便将其命名为tuxedo,口语中简称为tux。现在,tuxedo已经取代了传统的燕尾服,成为男士出席高级场合的正式礼服。

不过,对于自认为是男士服装权威的英国人来说,可不愿意承认这种礼服出自美国。因此,英国人一直不愿意用tuxedo来称呼这种无尾燕尾服,而是称为“dinner jacket”或是“smoking jacket”,意思是参加聚餐或在吸烟室里闲聊时所穿的礼服。英国人坚持这种服装款式最早出自英国。英国历史学家Stephen Howarth就在其著作中指出,皇太子爱德华七世为了要参加桑德林汉宫的晚宴,找王室裁缝亨利·卜尔定做过这么一套服装,因此英国人亨利·卜尔才是最早缝制小礼服的人。

tuxedo:[tʌk'siːdəʊ] n.男士无尾燕尾服

potluck(百乐餐):不速之客所吃的家常便饭

据说,过去一家人从一个大锅(pot)里吃菜。如果来了不速之客,来不及另外做菜,就只能吃这锅菜,客人的口福要看运气(luck)。所以在英语中用potluck指并非特意准备的家常便饭。美国人把每人各带一个菜的聚餐形式称为potluck dinner简称potlock,中文翻译为“百乐餐”。之所以将这种聚餐称为potluck dinner,也是因为大家口味和手艺各不相同,能否吃到可口的菜全凭运气。

potluck:['pɒt'lʌk] n.百乐餐,家常便饭

coroner(验尸官):英国诺曼王朝时期国王的司法官

英语单词coroner最早是英国诺曼王朝时设置的一个王室职务,相当于国王的司法官,由各地的骑士担任。1194年的英国《巡回法院规章》(Articles of Eyre)第20条首次予以明确规定,其职责是“custos placitorum coronae”(拉丁语,= keep the pleas of the Crown,掌管国王的诉讼)。其中,coronae来自corona(crown,王冠),英语单词coroner即来源于此。

在该制度设立的初期,coroner主要负有如下两项职责:一是维护和增加国王的国库收入。coroner通过查明死因、确定个案的类型而分别予以处理,避免因为一些臆测的刑事案件而浪费人力和财力,还有一项重要职能,即通过将死刑犯的财产没入国库的方式为国王聚敛钱财;二是负责调查诺曼底人非正常死亡的案件。诺曼底人是当时英国的统治阶级,在有诺曼底人之死亡存有疑问的情形下,coroner应查明其死因。

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受英国司法制度影响的国家,依然保留了coroner(验尸官)职务和制度。现在,coroner(验尸官)的主要职责是调查非正常死亡案件中的死亡原因。

coroner: ['kɒr(ə)nə] n.验尸官

trivial(琐碎的):妇女们在三条道路交叉处的闲聊之事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三个女人一台戏”,意思是三个女人凑一块就会叽叽喳喳地闲聊开,热闹得像唱戏一样。古代罗马人想必对此也深有体会。他们认为,三条道路汇集之地,必然会有妇女聚集在一起叽叽喳喳扯些家长里短的琐碎之事。英语单词trivial就反映了古人的这种观念。该词来自拉丁语trivialis(平常的、普通的),而后者来自拉丁语trivium,由tri(three,三)+via(way,道路)构成,意思就是三条道路汇聚之地。因此单词trivial的本意就是妇女们在路口闲聊所说的事,自然是琐碎的、无关紧要的。

trivial: ['trɪvɪəl] adj.琐碎的,无关紧要的